欧盟组织与欧盟成员国商标注册的互补与转型

在工作中,商标申请人经常会问:既然每个欧盟成员国都有独立的商标注册机构,那么注册了欧盟商标后,是不是就不能在每个成员国都申请了呢?商标注册了吗?欧盟注册商标是否在每个国家单独审查?在各成员国注册的商标

在工作中,商标申请人经常会问:既然每个欧盟成员国都有独立的商标注册机构,那么注册了欧盟商标后,是不是就不能在每个成员国都申请了呢?商标注册了吗?欧盟注册商标是否在每个国家单独审查?在各成员国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效果是否优于在欧盟​​组织注册的商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笔者将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来谈谈欧盟组织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互补性和变革性关系。

1.欧盟组织与欧盟成员国之间注册的互补性

一般来说,了解国际商标注册的人都知道,在一些欧洲国家,通过欧盟进行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保护的最经济的方式。目前欧盟有28个成员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和波兰。

欧盟组织与欧盟成员国商标注册的互补与转型

欧盟有权独立审查商标申请并确认商标申请人的专有权。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欧盟组织和成员国单独的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是完全独立的,审查中不存在监督或其他相关关系。与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相比,瑞士国际局仅起到将商标申请转移至各成员国(即中介机构)的作用,与欧盟组织的权力完全不同。也就是说,就商标而言,欧盟组织是一个拥有实权的组织授权商标。独立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独立进行商标审查,独立颁发欧盟商标专用注册证书。

就欧盟28个成员国而言,除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在比荷卢三国共同建立联合区域商标注册组织外,其他成员国都有自己独立的知识产权官能够收到各自注册申请的机构将分别进行审查并颁发各自的商标注册证书。

在欧盟商标注册的整个过程中,欧盟组织与成员国知识产权机构之间不存在分工与合作。即使保护范围重叠,如果商标申请人在每个欧盟成员国都注册了单一国家商标,则完全有可能获得该商标的保护。k 所有者通过欧盟组织再次注册商标,反之亦然。

那么,既然欧盟和各成员国独立接受和授权商标注册,那么各成员国是否专门保护自己的商标注册呢?答案是不。事实上,只要欧盟组织稳定存在,且各成员国不退出欧盟组织,通过欧盟注册授权的商标理论上与各国单一注册是一样的。

虽然各自的商标审查、授权和确认是独立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欧盟及其成员国的注册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

与各成员国单一注册相比,欧盟注册具有各成员国单一注册无法比拟的优势,即商标申请注册一次后,即可享受与各成员国单一注册相同的保护。在28个成员国的所有国家同时进行一次注册。这一优势使得在欧盟组织内进行商标注册受到国际商标所有人的青睐,而在各个成员国进行单一注册相对来说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选择。

但是,单一注册不受欢迎并不意味着它没有价值。事实上,欧盟注册也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缺点,那就是商标申请注册后,任何成员国都可以基于其在先权利对欧盟注册申请提出异议。这一缺陷导致通过欧盟组织注册的商标遭到异议的风险远高于各成员国单独注册的风险。一旦第三方基于任何成员国的在先权利提出异议,获得欧盟商标的商标权的时间和成本将大幅增加。商标注册成功之前,商标权是n 这28个成员国实际上并未同时获得授权。注册相对困难的缺点可以通过单一国家商标注册异议风险相对较小来弥补。

在欧盟成员国单一国家注册的另一个好处是,如果28个欧盟成员国的市场对商标注册人来说并不同等重要,即商标所有人只在一个或多个国家注册两个成员国,作为核心市场,担心由于非核心第三国的在先权利,在欧盟组织商标注册的风险较大,因此商标权人在欧盟成员国提交申请更为实际。单一成员国。

简而言之,当预计由于各成员国的在先权利,欧盟组织内的商标注册风险较高时,可以灵活选择在各单一成员国的商标注册也是商标注册人们可以考虑的首选。

两个。欧盟商标与各成员国单一国家商标之间的转换

那么,除了独立注册、优势互补之外,欧盟商标与各成员国国家商标之间是否存在可转换关系呢?答案是肯定的。

欧盟组织注册与各成员国单一国家商标注册之间存在重要交集。即当欧盟商标注册无法获得授权时,可以申请将欧盟商标注册转为单一成员国注册。关于转换关系,以下四个核心问题需要商标权人注意:

1.转换后的单一国家商标申请享有特别优先权。

转换的一个好处是转换后的每个国家申请都相当于一个特殊的优先权,一个优先权日是最初的欧盟商标申请日期。即商标转换成功后,转换后商标所有人在单一成员国的商标权生效之日,即为原欧盟商标的申请日。这一特殊的优先权日期超出了原《巴黎公约》规定的基于第三国的优先权申请应在商标基础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处理的期限。转型成功后,每次转型后的单一国家注册将与该国独立商标注册具有同等效力。

2.欧盟组织对商标转换时间点的要求

欧盟商标可以随时申请转换为单一成员国商标吗?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是已成功申请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不被维护就无法占据主动。

不合理的申请将转换为每个成员国的单一注册申请。只有当商标申请被驳回、主动撤回、或因第三方原因或未能及时续展而将被正式注册无效时,欧盟申请才能转为单一成员国注册申请。而且,提交转换申请的时间也不是无限的,必须在商标最终被驳回、撤回或无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如果超过此时间限制,则无法处理转换。
3. 单一申请不能反向转换为欧盟组织申请
欧盟组织商标申请可以转换为单一成员国商标申请,但并不意味着单一欧盟成员国商标也可以反向转换为欧盟商标组织。商标。然而,欧盟组织的商标申请可以根据《巴黎公约》在各个成员国的商标申请获得优先权。
4、欧盟无法办理过期商标转换的特殊情况
大多数情况下,无效的欧盟商标可以申请转换为单一成员国商标,但也有无法进行转换的例外情况,例如:如果商标因缺乏显着性而被驳回,因连续五年不使用而被撤销,或第三方提出异议不是基于单个成员国的在先权利,而是基于在先的欧盟商标权,该商标将失效。处理转换。换句话说,如果商标驳回、异议或无效的原因无法通过每个成员国的单一国家注册来规避,则不能进行转换。这应该不难理解。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欧盟商标申请虽然比单一国注册申请具有无可比拟的成本经济优势,但与各成员国的单一国注册有着密不可分的互补和变革关系。相信掌握了这些关键点,商标权人就能更加从容趋利避害,利用欧盟商标注册与单一国家注册的关系来有效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