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收银员要注意的七件事

托收时支付现金时,须亲自与当事人结清款项。在进行付款之前最好先与第三方核实。 2.对于需要报销的发票,如标


1 。托收时支付现金时,须亲自与当事人结清款项。在进行付款之前最好先与第三方核实。

2.对于需要报销的发票,如标题与单位不符、金额大小写不符、发票被涂改、发票上无收款单位章或收款人章、发票与支票收据不符的,发票将无法被接受,并将在重新申请手续后提交以供核实。

3.报销文件须先签字后付款;付款单据须先付款后加盖印章;付款文件必须加盖最终印章。

4.如果付款单据由他人代收,则代收付款人的姓名无法签署。收款人不得署名被收款人姓名。收款人非本单位员工,必须明确与被收款人的关系。以及他们的联系地址。

5.营业外收入必须以办理单位的付款单位为准,收到付款后开具财务收据。

6.注意保管好支票、发票和收据。必须设立支票登记簿以接收支票。支票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须由收件人签字。收到现金支票时,您必须在存根副本上签名,以防主副本和副副本上的金额不匹配。

支票存根上必须逐项注明支票的金额、用途和收件人,参考簿上必须注明空白支票和支票限额。船尾支票作废后,必须按顺序装订在凭证上。

发票和收据作废后必须退回。应先作废,然后重新签发。如果销售发票被退回为红打孔,仓库部门应先检查货物并入库后再退款。

如果对方丢失发票和收据,对方财务部门必须出具该金额尚未报销的证明,方可开具补发单据,并注明时间、金额、数量等. 原始发票或单据的内容必须注明在证书上。内容,并注明“原文件无效”字样。

7.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时,首先要审核凭证、支票存根、附件是否一致,然后按照付款支票号码的顺序排列,以便核对。摘要栏应指出负责人、收款人及支票号码。

支票上的印章应在使用后立即盖章,并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支票专用印章只能用于在支票上盖章,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使用